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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情况调研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职函〔2021〕11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要求,教育部印发了《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各地、各校根据国家和省相关要求开展了大量行之有效的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通知和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劳动教育,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推进情况调研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评估目的

了解掌握国家和省关于劳动教育的文件发布以来,各地各校劳动教育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典型经验,理清困难问题,加强督促指导,促进各地各校切实强化职责担当,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式方法,推动劳动教育取得新进展。

二、调研评估主要内容

重点对各地各校劳动教育推进举措,取得的进展和成效,存在的困难、问题等进行调研评估。主要包括各地各校部署规划劳动教育工作、健全劳动教育制度机制、合理配置机构人员、落实课程及劳动周实施要求、加强实践场所建设、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和支持保障等。

、调研评估对象

1. 设区市教育局;

2. 所有高等职业学校;

3. 普通高等学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

4. 部分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

、调研评估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书面调研(10月下旬至11月5日)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所有高等职业学校、非教育部直属普通高校,下同)梳理总结本地、本校劳动教育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要求表述精炼,篇幅3000字以内(见附件1)。

(二)线上评估(10月下旬至11月20日)

根据要求填报“大中小学校劳动教育工作推进情况调研评估系统”。

1. 中小学校。各设区市教育局按照取样要求(见附件2)抽取一定数量的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填报;并于10月30日前报送取样名单(见附件3);

2. 高等职业学校。全部高等职业学校均须填报;

3. 普通高等学校。普通高等学校(不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均须填报。

(三)实地评估(11月下旬至12月底)

根据书面调研及信息填报情况,选择部分设区市、学校进行实地调研评估。

五、具体工作要求

1.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自评并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收集相关信息,系统要求填报的内容必须客观真实。

2. 评估填报系统网址为http://www.xteaching.com/le。请使用Google Chrome浏览器登录。相关大中小学校分别安排1名联系人登录系统填报。具体要求见“填报系统使用说明”(网址:http://www.xteaching.com/le)。各学校联系人通过手机号实名注册后进入系统填报。每学校仅一个账号。系统开放时间截至11月20日,逾期系统关闭。填报期间可随时登录系统填写或更新数据,最终填报完成后注意点击提交,一经提交将无法进行修改。

3. 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各明确1名联系人,于10月30日前将相关信息(见附件4)发送至指定邮箱。书面调研报告(Word、PDF格式各一份)于11月5日前提交到省教育厅。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设区市教育局报送基础教育处:许嘉源,电话:025-83335604,邮箱:552357060@qq.com。

高等职业学校报送职业教育处:王新国,电话:025-83758248,邮箱:185074131@qq.com。

普通高等学校报送高等教育处:许广举,电话:025-83335158,邮箱:jsgxfsyy@126.com。

附件:1. 劳动教育调研提纲.docx

   2. 中小学劳动教育调研评估学校取样与填报要求.docx

   3. 中小学劳动教育调研评估学校取样名单.xlsx

   4. 设区市教育局、高校劳动教育调研评估联系人信息表.xls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