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教育学会、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
根据《江苏省教育学会关于评选学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苏教会〔2022〕5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并经省教育学会秘书处资格审查和专家评审,驻会会长办公会审定,拟表彰全省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102名。
为切实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主动接受监督,现将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2月22日至2023年3月1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表彰结果若有异议,请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会秘书处实名反映,并写明联系人的姓名、单位、地址、联系电话,逾期无效。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单位提出异议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
联系人:成于思,联系电话:025-83750422、18005152595,电子邮箱:jsjycys@126.com。
通讯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303室,邮编:210024。
江苏省教育学会
2023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