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教会[2022] 5 号
省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各设区市教育学会:
为了加强教育学会自身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1. 推荐对象:省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领导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学会领导及秘书处工作人员。
2. 推荐名额: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各1人;各设区市教育学会推荐人数控制在本市县(市、区)教育学会数量的60%以内(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标准
1. 政治素质好,具有“四个意识”, 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
2. 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教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对基础教育有热情、有研究。
3. 能自觉遵守省、市民政部门关于社团工作管理规定,工作规范,乐于奉献。
4. 学会工作积极主动、承办活动质量高,得到学校与教师的广泛好评。
5. 学会工作具有创造性,其工作经验曾在会议上交流介绍。
三、评选程序
1. 民主推荐:省教育学会各分支机构推荐学会工作先进个人需召开分支机构理事长办公会研究商定;各设区市和县(市、区)教育学会推荐学会工作先进个人需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商定。
2.专家评审:省教育学会将组织专家认真审阅各分支机构和各设区市学会推荐的学会工作先进个人的推荐材料,提出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
3.网站公示: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将在省教育学会网站上公示一周。
4.确定名单:省教育学会将召开会长办公会,研究确定学会工作先进个人表彰名单。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表彰的学会工作先进个人,将由省教育学会发文并颁发证书,还将在江苏省教育学会网站上宣传学会工作先进个人的先进事迹及工作经验。
2.所有推荐人员均需填写“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见附件2),可另附先进事迹介绍。
3.所有推荐表均需推荐单位领导审核并在表中签字并加盖公章。各县(市、区)教育学会推荐人员材料需由各设区市教育学会审核,并按照本通知中推荐比例要求推荐,在县(市、区)教育学会推荐人员推荐表中签字、加盖公章。
4. 各分支机构和设区市教育学会均需填写“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见附件3),并将汇总表和推荐材料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学会秘书处。
5.请各分支机构和设区市教育学会在9月1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稿统一快递寄至省教育学会秘书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5-2号1号楼303室),并将电子稿发邮箱:jsjycys@126.com。
有关此项工作,请与我会秘书处成于思同志联系,电话: 025-83750422,18005152595。
附件:1.各设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2.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3.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江苏省教育学会
2022年6月 23日
附件1
各设区市推荐名额分配表
市 别 |
推荐人数 |
南京市 |
8 |
无锡市 |
5 |
徐州市 |
7 |
常州市 |
5 |
苏州市 |
6 |
南通市 |
5 |
连云港市 |
5 |
淮安市 |
5 |
盐城市 |
6 |
扬州市 |
5 |
镇江市 |
5 |
泰州市 |
5 |
宿迁市 |
4 |
合 计 |
71 |
附件2
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设区市/省属专委会: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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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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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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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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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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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 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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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任职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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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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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任职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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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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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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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通讯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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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 五 年 承 担 的 学 会 工 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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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会 工 作 主 要 成 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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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教育学会推荐意见 |
公 章 学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省属专委会可不填此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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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区市教育学会或省属专委会推荐意见 |
公 章 学会/专委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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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学会审核意见 |
公 章 学会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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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教育学会工作先进个人汇总表
姓名 |
性别 |
县(市、区) |
学会任职职务 |
专职/兼职 |
手机号码 |
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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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