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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教会〔2019〕6号

 

关于做好2018年江苏省教育学会

专业委员会年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专业委员会、研究中心:

    遵照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全省性社会团体2018年年度检查的通知》和《江苏省教育学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我会定于20196月中旬对省属各专业委员会及研究中心进行年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对象

20181231日前经省教育学会核准登记在册的省教育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及研究中心。

二、年检标准

(一)凡在2018年度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情况良好,内部管理规范,能够严格按照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专委会,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视情节轻重,确定年度检查结论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行为的;

2.本年度未正常开展业务活动的;

3.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举办评比、表彰活动的;

4.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的;

5. 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换届的;

6.不发展会员或会员人数极少的。

在提交年检材料前,对上年度的违规事项已经自查自纠、主动先行整改的,年检时可从轻处理。

三、年检程序

(一)2019620日前,各专委会及研究中心向我会秘书处报送以下文本材料(各一份):《江苏省教育学会专委会年审表》;2018年度工作总结》;2019年度工作计划》;专委会2018年有关刊物、学术专著等研究成果。同时报送前三项材料的电子稿(邮件标题格式为“年审+专委会名称”)。联系人:陶圣琴;电话:025-8375042218114702281;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后院1号楼303室;邮箱:shengqintao@hotmail.com

(二)20196月下旬,我会将在专委会与研究中心负责人会议上反馈年审结果。

(三)年度检查“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有关专委会及研究中心,必须认真整改。在限定时间内整改不力的,我会则根据分支机构管理办法作出相应处理。

 

 

附件一:《江苏省教育学会专委会2018年审表》

附件二:《2018年专委会新发展个人会员名册》

附件三:《2018年专委会新发展团体会员名册》

 

 

江苏省教育学会

0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抄送:中国教育学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社科联


附件一:二O一八年江苏省教育学会专业委员会年审表

专委会(研究中心)名称

 

业务范围

 

设立时间

 

办公地点(邮址)及电话

 

团体会员数

 

个人会员数

 

负责人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单位职务

手机

邮箱

住所

邮编

理事长(主任)

 

 

 

 

 

 

 

 

 

 

秘书长

 

 

 

 

 

 

 

 

 

 

副理事长

(副主任)

 

副秘书长

 

财务挂靠单位

 

所办杂志名称及发行数

 

专委会(研究中心)网站名

 

专委会(研究中心)QQ群或微信号

 

专委会(研究中心)开展的主要活动

 

 

 

 

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

 

 

 

 

专委会(研究中心)自评(在相关等级后划√):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合格( )

省教育学会年审结论

 

 

专委会秘书长(研究中心主任)签名:             (专委会或研究中心盖章)                  


附件二:《          专委会2018年度新发展个人会员名册》

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职称

入会时间

会员证

编号